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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中心在我国推行的可行性刍议
【摘要】 文件中心在西方已被普遍应用,但在我国尚处于探索、试行阶段。文件中心除具有档案室、联合档案室安全保密的优点外,产权明确,职责分明,效率更高,有利于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现阶段,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档案数量急剧增加,档案功能扩大化,档案载体及传播工具现代化,社会对档案的利用要求多元化,改革现行档案管理模式,建立文件中心非常必要。而人们观念的更新、社会经济的发展使文件中心的推广成为可能。在我国推广文件中心要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在充分试点的基础上,分阶段推广实施。
- 【文献出处】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 编辑部邮箱 ,2004年02期
- 【分类号】G279.2
- 【被引频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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