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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与把握新闻报道与名誉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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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胜金

【机构】 辽宁党刊集团

【摘要】 <正>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新闻出版工作者,正确认识新闻报道与名誉侵权的范围,全面了解构成名誉侵权的内容,适时把握新闻报道与名誉侵权的界限,对于做好党的新闻宣传工作是十分重要的。要正确认识新闻报道与名誉侵权的范围新闻侵权行为的侵害客体是人格权。新闻侵权主要是侵害被称为人格权的或者人格尊严的那一部分权利。侵害名誉权是最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主要包括诽谤和侮辱两种方式。还有一种常见的新闻侵权行为是侵害隐私权行为,在国际新闻界宣扬隐私同侵害名誉权行为被称为传媒的两大“不当发表”。名誉权,就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对自己所取得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狭义的新闻侵权行为只指新闻侵害名誉权,并将隐私权纳入名誉权的范围加以保护。侵权分为民事侵权与刑事侵权,新闻报道分为文字报道与图片报道。

  • 【分类号】G212;D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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