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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 当好矿山公仆
【摘要】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他告诫全党:“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这些为我们程潮铁矿党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落实党的宗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明了方向。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时刻牢记和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论、目的论和价值观的充分体现,说到底,是一个群众感情问题。做到“权为民所用”,就要求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我们的权力并不是
- 【文献出处】 冶金政工研究 , 编辑部邮箱 ,2003年06期
- 【分类号】D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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