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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中小学教师任用管理模式的探讨
【摘要】 在法国、德国、瑞典、意大利、比利时、芬兰、葡萄牙等国家,中小学教师都是公务员;日本、韩国则对中小学教师单设教育公务员的职系。在这些国家里,教师候选人经过公开选拔,被政府择优录用,具有公务员身份。这种教师任用管理模式,体现了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并与中小学教育性质相结合。本文以日本和法国为例,对中小学教师作为公务员这一任用管理模式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中小学教师任用管理制度的改革提供借鉴。一、教师的公务员身份“公务员”一词来自最早实行公务员制度的英国,英文为CivilServant,意指代表国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日本,中小学教师具有公务员的身份,法国的中小学教师则是国家公务员。日本中小学教师的身份在法
- 【文献出处】 教育与职业 ,Education and Vocation , 编辑部邮箱 ,2003年01期
- 【分类号】G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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