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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引起的精神损失应当如何赔偿?
【摘要】 <正> 震动全国的首例因性功能伤害引起的精神赔偿案,经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近一年的审理,目前业已以调解的方式审理终结。被害人冯锦华、叶伯宁拿到了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一次性给付的55,000元。另拿到由原告诉讼时先给付的诉讼费的一半约2,000余元。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掩卷沉思,不禁感慨万分,我们要大声疾呼,人身伤害引起的精神赔偿应当尽快立法,或尽快作出司法解释,给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一个明确的执法依据,给千千万万个因人体伤害造成巨大精神痛苦的人们一个公正的判决。去年4月,上海市闸北区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冯锦华、叶伯宁诉上海市闸北区中心医院因医疗引起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一枚一号手术缝合弯针断留在被害人冯锦华产道缝合处长达18年之久,给冯锦华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
- 【文献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China Health Law , 编辑部邮箱 ,1998年04期
- 【分类号】D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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