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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招商经营漫谈
【摘要】 <正>零售业的招商经营,严格地说来是指零售设施的所有者以出租、出售不动产权或签定经营合同等形式招募零售商户进入场地内,利用设施开展以零售为主的经营活动。按此定义,通常所说的。“引厂进店”和“联营”等均应属于零售招商经营的范畴,不过引厂进店或联营作为零售企业的一种补充经营方式,在零售企业中占的比重较小(内贸部规定应不超过20 %)。本文的招商经营,特指场地内50%以上(一般80—100%)的面积以招商形式进行经营且应招商户在一定数量以上的零售经营形式。
- 【文献出处】 现代商业 , 编辑部邮箱 ,1997年01期
- 【分类号】F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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