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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源性眼损害
【摘要】 <正> 药源性眼损害是由于用药不当或诱发的眼病,既可发生于治疗全身疾病时的用药,又可发生于眼部用药。本文根据近年来文献报道加以综述。旨在提高对于药物两重性的认识,注意临床合理用药。1 皮质激素类可的松、地塞米松点眼或结膜下注射氢化泼尼松引起类固醇性青光眼。对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大剂量应用皮质激素可致黄斑部水肿、白内障。
- 【文献出处】 工企医刊 ,The Medic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Enterprise , 编辑部邮箱 ,1997年03期
- 【分类号】R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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