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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兼并收购法律初探
【摘要】 <正> 兼并,一般指两个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新组合,组合后只有一个公司继续存在,另一个公司被其吸收.(这种情况也可能出现在两个以上的公司之间,但重组后,只存在一个公司).我国《公司法》将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显然,狭义地看,兼并只是吸收合并,是与新设合并相对的一种合并形式.我国《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对“兼并”下的定义为:“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
- 【文献出处】 新疆社会经济 ,Xinjiang Sociality and Economy , 编辑部邮箱 ,1996年06期
- 【分类号】D92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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