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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龄分组(成年组)的质疑
【摘要】 <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以下简称《锻炼标准》)自1954年由国家体委制订、国务院批准颁发以来已经41年了,其中先后进行了4次修改。《锻炼标准》是面向全国人民的一项体育制度,学校是开展这项工作的基础。这在其实施办法,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中全面施行”,第三条要求“学校应当把体育锻炼标准的施行工作同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紧密结合,并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由此可见,《锻炼标准》作为一项制度,对学校具有法规的权威性,一切有条件的学校都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这项工作,以便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
- 【文献出处】 武汉职工医学院学报 , 编辑部邮箱 ,1996年04期
- 【分类号】G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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