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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经济案件应以预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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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珺

【机构】 农行南京市分行营业部

【摘要】 <正> 预防,即事先防备。“末雨绸缪防患未然”。预防经济案件,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运用政治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抑制和消除引发违法犯罪的因素和条件,把各类经济案件解决在萌芽和未果之时。本文就此谈一点看法。一、预防查处并重,预防为主近几年来,在我们银行系统内,时有经济案件发生,不仅使银行声誉受损,而且给国家财产带来很大损失。为尽快把各类经济案件降下来,各有关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想了很多办法,通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某些地区和部门,经济案件仍然频频发生,一些大案仍层出不穷。为什么呢?原因是多方面

  • 【分类号】D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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