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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主客体新探
【摘要】 <正> 依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及人大的补充规定看: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是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贪污罪的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
- 【文献出处】 新疆社会经济 ,Xinjiang Sociality and Economy , 编辑部邮箱 ,1993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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