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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中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摘要】 <正> 一、依法对多种经济成分及其经济利益平等保护的原则(或称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的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经济又是法制经济。要求社会主义国家依法对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及其经济利益,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尽快建立与完善,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现。首先,要依法保护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所有制结构上的基本特征。对“长期”的时间性,应理解为与“一国两制”的构想相协调,也应与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变的提法相适应。明确这一界定,
- 【文献出处】 法学杂志 ,Law Science Magazine , 编辑部邮箱 ,1993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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