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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县交通规费票证管理工作审计后的思考
【摘要】 近几年来,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为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采取给政策的办法,相继开征交通规费,建立专项资金来扶持交通事业的发展。目前福建省地、县两级交通部门征收的交通规费主要有:公路运输管理费、拖拉机养路费和其他机动车养路费.1989年上述三项主要的交通规费一年征收额已达八千多万元,1990年将突破一亿元.此外,还有代征的公路通行费、过桥费、交通建设基金、违章罚款、代征税收、代发售的运输专用客、货发票,以及公路、水路营运办证的工本费等费收。这些费收都需要使用规定的票证。这样,地、县交通部门经管的使用的票证少者十多种,多者二、三十种。 根据笔者近一年多来多次参加对地、县交通及所周的运管部门的
- 【文献出处】 交通财会 ,Finance & Accounting For Communications , 编辑部邮箱 ,1991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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