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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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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必丰

【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 <正> 行政罚款,是法定的国家主管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行为所规定的,对义务当事人的一种经济处罚,是行政处罚中应用最广的一种.认真研究行政罚款问题,对加强我国的行政法制是有益的.一、行政罚款的机关行政罚款的机关,是行使行政罚款权的机关或有权进行行政罚款的机关.行政罚款机关的特点:1.行政罚款的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之所以是行政罚款的机关,是因为它是国家行政事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行政罚款权,以至整个行政处罚权都是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权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2.行政罚款的机关是主管具体事务的行政机关.并不是所有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有行政罚款权.例如,除乡、镇人民政府以外,各级人民政府(包括国务院)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行政罚款权.许多临时机构也没有行政罚款权.只有那些直接主管某一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如国务院的

  • 【文献出处】 法学研究 ,Chinese Journal of Law , 编辑部邮箱 ,1990年05期
  • 【被引频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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