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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条例》 认真开展检疫——新洲县仓埠镇加强市场管理的作法
【摘要】 <正>根据新洲县人民政府[1987]46号文件《关于印发牲猪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仓埠镇从1987年11月15日起,对上市牲猪实行了“集中屠宰、集中检疫、集中收税(费)”(以下简称三集中)的管理办法,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这是搞好市场检疫(验)的一种好办法,是落实《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具体体现。
- 【文献出处】 动物检疫 , 编辑部邮箱 ,1989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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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根据新洲县人民政府[1987]46号文件《关于印发牲猪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精神,仓埠镇从1987年11月15日起,对上市牲猪实行了“集中屠宰、集中检疫、集中收税(费)”(以下简称三集中)的管理办法,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这是搞好市场检疫(验)的一种好办法,是落实《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