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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筑石油沥青胶结材料的加热温度问题一点浅见
【摘要】 <正> 本文对《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7—83》第2·2·11条“沥青胶结材料的加热温度”提出个人一点浅见。一、建筑石油沥青胶结材料的加热温度及使用温度调查情况长期以来,修改施工规范时,仅注明不低于200~230℃(表1),没有最高数据。由此新规范规定建筑石油沥青胶结材料加热温度不得超过240℃
- 【文献出处】 施工技术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 编辑部邮箱 ,1989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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