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点文献
东盟在反对非法药物贩运方面采取的立法和行政措施
【摘要】 <正>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于1967年8月8日在泰国首都曼谷成立。当时其成员国有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而后于1984年1月7日,文莱也参加了东盟。东盟发表的曼谷宣言阐明了其宗旨在于促进成员国之间在文化、经济、科学、社会和技术的合作。东盟各国业已形成了他们共同的政策、方法和战略,并且通过了纲领和措施,以克服和解决与药物有关的问题。下面分述东盟在反对药品犯罪和非法贩运方面的立法
- 【文献出处】 中国药物依赖性通报 ,Chinese Journal of Drug Dependence , 编辑部邮箱 ,1988年01期
- 【下载频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