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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所主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思考
【摘要】 <正> 1987年是银行企业化发展的一年,把基层专业银行办成经济实体,成为真正具有活力的企业,必须在银行内部建立起促使企业行为合理化的自我调控机制,而实行营业所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就是使银行企业合理行为的一个基本要素。如何才能实行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呢?下面仅就这个问题提出一点粗浅看法。营业所主任拥有“三权”,是实行任期目标经营责任制的前提条件所谓“三权”即: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和业务经营权。三权的统一,即为经营自主权。经营所主任有这三权,就能因地制宜地发挥银行经营的多样性、灵活性和进取性的作用。
- 【文献出处】 银行与企业 ,Bank and Enterprise , 编辑部邮箱 ,1988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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