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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区妇女初婚年龄对生育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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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前言为控制人口的增长,七十年代在我国大力提倡并鼓励青年男女实行晚婚,除少数民族地区外,提倡将女性的婚龄延迟到23至2s岁,男性推迟到25至27岁。但实际上有的地区宣传鼓励晚婚早在1970年前就已开始。有学者根据1974年北京的一次调查指出,城区小于2S岁结婚的妇女仅占已婚妇女的0.6%,农村结婚年龄小于23岁的妇女只有0.2%。这说明提倡晚婚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在我国有关结婚年龄与生育率之间关系的研究报告甚少,

  • 【文献出处】 中国卫生统计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Statistics , 编辑部邮箱 ,1985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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