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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的”“地”不必分家
【摘要】 <正> 结构助词“的”“地”是同音异形字。这两个字用在修饰语后边的时候,现代汊语语法规定:“的”是定语的标志,“地”是状语的标志。也就是说,“的”后边是名词,“地”后边是动词或形容词。 吕淑湘先生在《语文学习》1981年第三期《关于“的、地、得”和“做、作”》一文中主张“的”“地”不必分家,只用“的”字。在此文的启发下我也淡淡自己的管见。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本文,先淡淡“的”“地”分家的由来。
- 【文献出处】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 编辑部邮箱 ,1981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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