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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维因在烟草上安全使用标准
【摘要】 <正> 试行标准:采用25%西维因可湿性粉剂500—1000倍液喷雾防治烟青虫,亩施药液100斤以下,施药3次以内。最后一次施药至采收烘烤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制定依据:我国尚未制定西维因在烟草上的允许残留标准。参照其它作物上西维因的允许残留量,联合国规定水稻上为2.5毫克/公斤;日本在糙米上的允许残留量为1.0毫克/公斤(1975);美国在大米上为5.0毫克/公斤(1969)。据此,西维因在烟草上的允许残留量暂按1.0毫
- 【文献出处】 中国烟草 , 编辑部邮箱 ,1980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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