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条件】 |
1、项目申报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做好项目的初选工作,严格按有关单位重点项目限额申报数上报(限额数另行通知),并做好本单位重点项目汇总表(含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人、申报领域、申报类型、项目排序等),超过限额数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有无未能按计划实施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项目主要内容有无重复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有无省级及以上同类在研项目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
2、申报项目须在201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范围内,范围之外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申请人须说明申报项目属于申报指南的具体领域及方向。申报创新群体或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的申报人需在项目申请书首页及单位重点项目汇总表中注明,并提供附件材料。
3、同一单位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在同一年度申报多个省科技计划。
4、对于曾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期限已到而又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