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专项 |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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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目标】 |
开展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生态补偿关键技术与示范;加强黄河(长江)上游甘肃段生态退化防治及水源地生态环境修复研究;集成河西内陆河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及环境治理、黄土高原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环境与生态环境保护及综合治理、绿洲边缘退化生态系统恢复等技术开展研究;建立水资源优化调度与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荒漠化治理、流域综合管理技术模式及其监测技术体系;开展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业污染治理、城镇污水治理、土地污染治理等关键技术研发,建立适合于“兰白”都市圈生态环境特点和发展要求的生态保护及其监测技术体系 |
| 【项目关键词】 |
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生态修复; |
| 【项目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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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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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来源】 |
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 |
| 【涉及学科】 |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 |
| 【科研经费】 |
100-200万 |
| 【所属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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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参与研究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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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参与研究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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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成果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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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 |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
| 【发布时间】 |
2011-10-19 |
| 【申请截止时间】 |
2011-12-31 |
| 【立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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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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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1.重大专项项目原则上要以企业作为申报主体,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研究开发团队。鼓励产学研联盟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方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作为申报书的附件。
2.申报项目研究及产业化目标明确、具体,研究内容重点突出,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前景明确,产业化机制可行,项目承担单位具有研发成果产业化的良好基础。
3.项目主要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度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没有在研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本年度申请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 |
| 【联系方式】 |
电话:0931-888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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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信息来源】 |
http://www.gsstc.gov.cn/News_Notice/detail.php?n_no=161040&dir=/新闻公告/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