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红
【姓名】 吴爱红
【职称】 讲师;
【研究领域】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法理、法史;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研究方向】 诉讼法学
【发表文献关键词】 民政部门,原告资格,公益诉讼,环境污染问题,环境公益诉讼,手机短信,电子证据,证明效力,公益诉讼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民事诉讼法,流浪汉,高淳县,提起诉讼,近亲属,直接利害关系,弱势群体,环境保护,维权...
【工作单位】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曾工作单位】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所在地域】 河南郑州
今年新增/文献篇数 核心期刊论文数 基金论文数 第一作者篇数 总被引频次 总下载频次
0/7 0 0 7 20 1019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共找到7篇
[1]吴爱红;.论完善我国监听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04)
[2]吴爱红;.论在司法警官高职院校开展监所管理专业自考本科的意义[J]中外企业家.2015,(26)
[3]吴爱红;.罪犯申诉机制探析[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01)
[4]吴爱红;.论民事赔偿在刑事量刑中的作用——“药家鑫后续案”的启示[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04)
[5]吴爱红;.论民政部门的原告资格——一起民事诉讼引发的思考[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01)
[6]吴爱红;.论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1)
[7]吴爱红;.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2)
更多